打造网上国际投资促进平台 致力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产业
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吴中区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31    来源: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各镇政府、街道办(场),区各办、局、公司,各垂直管理部门,度假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及所辖各部门、农业园区、太湖新城:

  经四届区委第56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和四届区政府第十五次常务(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关于加快吴中区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吴中区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

提升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苏州市政府《关于加强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落实区委区政府制定的“一核一轴一带”战略部署,结合《吴中区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集中力量推进吴中区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提升发展,全面提升工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吴中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若干政策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在吴中区内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领域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创新载体。重点支持以下四大领域:

  1. 机器人制造领域。包括工业、服务等机器人本体,高精度减速器、伺服驱动器、高性能控制器等核心零部件,机器视觉、传感器等重要产业链配件。

  2. 智能装备制造领域。包括成套智能装备整机、自动化成套生产线、智能控制系统、在线检测装置等智能装备核心部件。

  3. 智能生产应用领域。以自动化、智能化装备提升传统制造业,利用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等对企业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

  4. 智能制造相关领域。包括软件与系统集成、传感、自动化、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智能化模块、嵌入式软件,整体平台系统开发等。

  二、政策措施

  (一)加强优质项目引进

  1. 加快引进智能制造重大项目和科技载体。对于新引进的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领域优质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美元或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优先保障项目用地;当年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以上的,优先享受重大项目补助、人才、科技、金融等各项优惠政策。特别重大项目和科技载体,由区委区政府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二)支持智能制造技术应用

  2. 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对应用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智能仪器仪表等自动化、智能化装备进行改造,智能改造(含软件)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且智能改造投入占项目总投入的比例不低于50%,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其中采购本区生产的工业智能装备、关键部件设备总额超过100万元的,给予15%以内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3. 鼓励企业创建智能工厂(车间)。对认定为国家级示范智能工厂、示范智能车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200万元的奖励;认定为省级示范智能工厂、示范智能车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认定为市级示范智能车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4. 鼓励系统集成商和技术服务商集聚发展。对本区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领域系统集成商和技术服务商为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项目的,经认定,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按项目实际发生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系统集成商或技术服务商当年度最高补助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三)支持机器人等智能装备制造

  5. 鼓励首(台)套装备认定。对认定为国家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省内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6. 鼓励智能装备企业做大做强。对智能装备、关键部件年销售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智能装备、关键部件生产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四)强化智能制造创新载体建设

  7. 鼓励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对机器人与智能制造领域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1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的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1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科技孵化器,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分别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五)优化智能制造企业发展环境

  8. 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以促进工业企业提高新型服务能力为目标的工业互联网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按实际投资的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9. 鼓励为本地企业智能产品提供应用场景。对区内企业生产的智能装备、智能产品,适合于在政府项目应用场景中使用的,鼓励政府部门先行先试;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的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项目,经认定,给予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际发生额的15%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10. 加大对智能制造企业的金融支持

  由区国资发起设立新的产业基金或利用吴中现有产业基金加大对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相关产业的扶持力度,主要用于支持引进优质企业,以及区内相关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参股或并购海外研究院和设立研发中心等。(责任单位:区国资局、金控公司)

  区内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相关企业优先使用“增信基金”、“科贷通”、“转贷基金”等区内融资辅助产品。(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金融办)

  对采用租赁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设备方式组织生产,且年租赁费在50万元以上(含)的企业,经认定,给予不超过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设备租赁费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长补助3年,累计补助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金融办)

  11. 加大对智能制造企业的人才引进支持

  引进顶尖领军人才。引进的机器人与智能制造领域创新创业人才优先纳入东吴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支持范围,符合相关条件的领军人才经评审可分年度给予最高50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及股权、贴息、房租减免等一揽子综合支持措施。(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科技局)

  引进顶尖人才团队。引进的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顶尖人才团队符合《吴中区顶尖人才团队引进“一事一议”实施办法》要求的,经综合评审可分年度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及一揽子综合支持措施。(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科技局)

  引进产业紧缺人才。机器人与智能制造领域引育的高技能人才优先纳入东吴高技能人才计划支持范围,获评东吴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给予引才企业最高25万元引才补助,给予人才本人50万元安家补贴。(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人社局)

  三、附则

  1. 本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两年。

  2. 相关政策条款的扶持资金从对应主管部门的专项资金中列支;由区人才办、金融办、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负责解释。

  3. 如本政策与吴中区委区政府已制定出台的其它有关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有冲突的,按本政策执行,不重复享受。

上一条:关于促进吴中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意见
下一条:区政府关于印发《吴中区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办法》的通知
与我们联系
  • 联系电话:+86-0512-53660867
  • 传  真:+86-0512-53660867
  • 邮  箱:info@investchn.com
Copyright © 2015-2025 InvestCH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投促中国